各学院:
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2014年修订)(以下简称“《标准》”)规定,我校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、体育教学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现将2024年下半年免测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办理流程
1.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交由本学院审核签字盖章;
2.由学院统一持《免测申请表》、三甲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到校医院甄判并签字盖章;
3.校医院签字盖章后交各学院汇总,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免测申请表》统一提交至体育教学部。
二、办理时间
1.10月13日前,各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,并审核签字盖章;
2.10月14日至16日,各学院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校医院鉴定盖章后领回,过时不再办理;
3.10月16日至18日,各学院将“认证通过”材料移交体育教学部104室登记备案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提交材料,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;
2.学院留存申请材料,体测中心仅留一份《申请表》;
3.体测中心仅登记“免测认证通过”的材料,缓测生按时参加学期补测即可。
4.仅登记首次办理的“免测”申请,已经办理过的无需重复办理。
附件:《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》
体育教学部
2024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