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名称
河南城建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
二、比赛时间与地点
时间:2025年4月23日至25日
地点:五环体育场
三、竞赛项目
1.学生男子组:100m、200 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
4×100m接力 、4×400m接力;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公斤)、“阳光伙伴”共13项。
2.学生女子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接力 、4×400m接力;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公斤)、“阳光伙伴”共11项。
3.学生混合组:4×100m接力 、4×400m接力(均为2男2女,棒次不限)共2项。
4.教工组:
(1)教工甲组(40岁以下含40岁):100m﹑200m、4×100m接力﹑跳远﹑一分钟跳绳、铅球(男子5kg、女子4kg)。
(2)教工乙组(41岁以上):一分钟跳绳、实心球(前抛)。
(3)教工混合组(年龄不限):4×100m混合接力(2男2女,棒次不限)、趣味毛毛虫、胸背夹球往返跑。
四、参赛办法
1.学生组:
(1)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(2)每项限报2人;每位运动员限报2项,另可兼报接力项目。
(3)每项报名不足8人(队)者,减一录取,其计分方法不变。每项报名不足4人(队)者,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2.教工组:
(1)以基层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(2)每人限报2项(不含趣味性项目),另可兼报接力等项目。
(3)每项报名不足8人(队)者,减一录取,其计分方法不变。每项报名不足4人(队)者,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五、计分与奖励
1.学生组
(1)单项取前八名按9.7.6.5.4.3.2.1计分;接力等集体项目得分加倍;破校纪录者另加20分,在本届运动会上竞赛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加10分,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的加30分。
(2)单项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。
(3)“阳光伙伴”按成绩取前八,只记入团体总分。
(4)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牌。若两队积分相同,以破校纪录多者列前;若仍相同,以第一名多者列前;依次类推。
(5)设破校纪录奖,设“优秀裁判员奖”若干。
2.教工组:
(1)单项取前八名,按9.7.6.5.4.3.2.1计分;接力等集体项目得分加倍。
(2)单项取前三名给予奖励;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牌。若两队积分相同,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六、竞赛规则
1.竞赛项目采用中国田径运动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其中学生组男子跳高:1.40m起跳,每次升高5cm;1.6m以上每次升高3cm; 学生组女子跳高:1.00m起跳,每次升高5cm;1.20m以上每次升高3cm。学生组男子三级跳远起跳距离为9m。
2.“阳光伙伴”——每个代表队男、女各报一队,每队限报20人。队员并排站立,相近两腿用绳绑住,绳的高度为膝关节以下,竞赛距离为50米,参赛队员护具自备。
3.教职工趣味性项目:
(1)个人跳绳:单摇限时1分钟,累计成功次数。
(2)趣味毛毛虫,距离50米6人一组,每分工会限报1队(3男、3女)。
(3)胸背夹球往返跑,距离20米6人一组,每分工会限报2队(男队、女队),队员们在起点线外夹好球准备,游戏开始后,队员们需要步调一致向前移动,绕过标志桶并原路返回完成,在比赛过程中,球不得掉落,双手不得触碰球。
七、报名时间与办法
1.采用网上报名,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。
2.如逾期不报者,以放弃论;报名后任何参赛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换项目和运动员,也不得增报和补报。
八、“华光”体育量化积分
本次运动会纳入校“华光”体育量化积分,具体如下:
1.学生、教工总积分:根据各单项和集体项目取得名次所对应得分核算。
2.开幕式教工及学生表演,参加一人累计1分。
3.教工报名项目,未参加一项扣5分,团体未参加一项扣10分。
4.总积分=学生组总分+教工组总分+开幕式教工、学生参加表演人数-扣分。
九、参赛和纪律要求
1.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。各单位在选拔运动员时一定要严格把关,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疾病者严禁参加。
2.各单位必须为参赛学生运动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。
3.参赛运动员(学生组)须前、后佩带号码布。号码布各单位自备,白底红字,规格为24 cm(长)×20cm(宽)。
4.学生组参加竞赛时,各参赛单位必须统一着比赛服。
5.参赛运动员凭一卡通或身份证参赛,严禁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按大会有关纪律处理。
6.教工组报名时需写清队员年龄(以人事处提供年龄为准),资格审查由校工会负责,若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7.凡对裁判结果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,需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由领队、教练员签字的《申诉报告书》,并提供有力证据。
8.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