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学院:
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2014年修订)(以下简称“《标准》”)规定,我校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经体育教学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现将免测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流程
1.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交由本学院审核签字盖章;
2.由学院统一持《免测申请表》和三甲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到学校校医院甄判并签字盖章;
3.校医院签字盖章后交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,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免测申请表》统一提交至体育教学部。
二、办理时间
1.10月22日前,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汇总,并审核签字盖章;
2.10月25日至10月27日,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校医院集中办理,过时不再办理;
3.10月27日至29日,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移交体育教学部104室登记备案。
体育教学部
2021年9月29日